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07〕75号)和市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07〕201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规划、加强领导,需求主导、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强化服务、务求实效,统一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保证市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符合全市统一规划、相关标准、资源共享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公共服务、优化社会监督、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减少重复投资,提高建设质量和应用效益。请市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编制上报2008年度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计划。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上报计划项目范围
由市财力建设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单位自筹资金投资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
二、上报内容
请按附表所列内容逐项填写。
三、上报时间
市各有关部门于2007年10月30日前将2008年度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计划(草案)上报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数
联系人:孟祥浩,陈文宝;电话:87183427、87183413;
传 真:87183417;
电子信箱:mxh@nbit.gov.cn、cwb@nbit.gov.cn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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