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四批)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节能〔2019〕1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审核,拟对绿润环境科技(宁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进行认定公告,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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