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的通知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装备〔2020〕171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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