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

第一章 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一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三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1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四条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第六条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七条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八条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第九条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第十条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 评论
🔗 本文链接

以专业为基,引领科技向善向新

Rooted in professionalism, we lead technology toward social good and innovation.

数智化转型网 · 了解更多产业资讯与选型数据 →

📰 你可能也喜欢

article73_img01.png 资讯

蓝凌智能合同解决方案:中大型企业多法人架构下的统一管控与审计追踪

多法人架构下的合同治理,正在成为中大型企业必须直面的现实课题。随着企业规模化发展,集团总部与各分子公司之间的管理边界日益复杂,合同作为承载业务往来与法律风险的核…
📅 10-26 · 👁 2026年10月26日
article69_img01.png 资讯

跨区域多分支机构用的合同管理系统选哪个品牌?蓝凌智能实力参考

深圳市蓝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耕企业管理软件领域二十余年,服务覆盖全国300+城市,拥有专业服务团队与本地化支撑能力。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通过CMMI5…
📅 10-26 · 👁 2026年10月26日
article72_img01.png 资讯

国资监管合同管理系统推荐蓝凌,具备多级审批流、电子签章与审计追踪功能,适配国企内控规范,可定制化参数满足不同层级管理需求

合同是商业世界的语言,也是国资监管的刻度。对国企而言,一份合同从立项、审批、签署、履约到归档,不只是业务动作,更是内控体系、审计巡视、合规经营的证据链。
📅 10-26 · 👁 2026年10月26日
article70_img01.png 资讯

2026年集团公司合同一体化管理平台行业现状与选择指南

1、什么是集团型企业需要的合同一体化管理平台 对集团公司来说,合同不是孤立的法务文本,它贯穿从需求立项、起草、审批、签署、履约、归档到纠纷处理的全生命周期,串联…
📅 10-26 · 👁 2026年10月26日
article71_img01.png 资讯

蓝凌智能合同一体化管理平台:集团公司合同归档、统计分析与审计追踪一步到位

大型集团的合同管理,从来不只是法务部门的事。当业务版图横跨数十个子公司、合同总量以万为单位增长时,管理层看到的往往不是清晰的经营全景,而是一座座彼此孤立的数据孤…
📅 10-26 · 👁 2026年10月26日
article67_img01.png 资讯

跨区域多分支机构合同管理系统怎么选?蓝凌智能支持多租户部署

随着企业经营版图持续扩张,跨区域多分支机构的组织模式越来越普及,合同作为企业经营全流程的核心载体,其管理效率与合规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整体经营质量。
📅 10-26 · 👁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