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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论点,结构化论据,下一步是论证。在论证中运用推理思维能够帮助我们迅速找到问题的异同点,从而发现它们的规律。
推理主要使用的方法是归纳、演绎、类比法,而在推理过程中还贯穿着对因果的辩证。
一、归纳法
归纳法,指从特殊(部分样本)到一般(全量样本)的过程,通俗的说是从个别的经验归纳出普遍规律的方法。它更偏感性思维,其推理方式不够严谨,常用于开拓思路。
在产品工作中我们会遇见许多使用归纳法的情景,如:“很多用户都需要这个功能,所以我们应该尽快实现。”
这实质上是以偏概全的方法,一旦有一个用户不满足这个前提,这个结论就无法成立。
这里并不是说如果有用户不需要这个功能需求就不承接了,而是要增加更多的衡量维度,如样本数量、样本占比、投入产出比等。
在输出结论之前需要判断样本是否足够有代表性,判断是必然事件还是随机事件。
这也是为什么数据分析需要长时间的收集样本并观察数据,样本量太小会使其代表性不足,观察周期太短会被数据的波动所迷惑,很容易让我们做出错误的判断。
二、演绎法
演绎法则与归纳法相反,是从既有经证实的普遍性结论,推导出个别性结论的一种方法,常见的表现形式是逻辑三段论。
逻辑三段论的格式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假设大前提为真,小前提为真,那结论一定为真。演绎法追求的是前后一致,不自相矛盾,但大部分人都倒在了第一步,即大前提本身是不成立的。
不成立的原因是,大前提并非经证实的普遍性结论,而是通过归纳法输出的结论。要避开归纳法的陷阱,我们则需要对其因果进行辩证。
三、因果关系分析法
因果辩证,同时适用于演绎和归纳法,它们都是由因及果的过程。
近期互联网保险的营销活动由于监管原因,无法使用现金及优惠券奖品促进成交,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活动的数量。
我们试着拆解出可能的因果关系:
拆解完毕后先不进行辩证,而是先对因果关系进行枚举:
枚举完毕后,辩证时提问3个问题:
1)原因是否真实?
2)结果是否真实
3)这个原因一定会引起这个结果吗?是否有其他的原因?
在上述的案例中假设原因和结果都为真,套入第3点做出以下提问:
1)使用现金及优惠券奖品,一定会使成交效果更好吗,是否有其他的方式?
2)不使用这2种奖品,活动一定不能做吗,是否有其他的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