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节能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