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有关规定和宁波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信实际,制定了《市经信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对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市)经信局和各管委会经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 1 | 宁波市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 | 市经信局 | 汽车与装备工业处 | 贯彻落实国家“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会精神,加快打造“大优强、绿新高”现代产业体系,深化推进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建设。 | 1.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2.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3.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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