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昨起召开,听取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相关规定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
据介绍,《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草案)》根据“三大先导产业”加快发展要求,立足于发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作用、增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循序渐进的原则,聚焦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的创新应用,根据分级分类管理逐步推进;明确创新应用活动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强化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保护,规定应急处置要求和相关法律责任,将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等提供精准法治供给。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草案)》《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相关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的说明解读和审议意见报告、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报告,并对相关法规草案和报告等进行了分组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周慧琳、蔡威、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陈靖出席会议。副市长陈群,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勇,市监察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听取了关于“无废城市”建设法治保障的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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