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
健全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强化物流标准实施,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等产业联动发展。加快推进广州、佛山、东莞、中山、肇庆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建设托盘共用系统,实现配送商品一贯托盘化运输和托盘循环使用,加快物流设施设备、信息平台和服务规范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试点城市间和试点企业间的互联互动、资源共享,稳步提高物流标准化服务商跨区域服务能力,辐射带动提升珠三角地区乃至全省物流标准化水平,提高物流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质监局)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
总结广州、东莞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经验,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进一步优化配送流程,提高配送车辆的道路通行和整体配送效率。积极探索城市末端配送模式的优化与创新,鼓励连锁商业网点参与城市物流末端配送。探索放宽城市配送、冷链配送城市通行管制。(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三、大力发展运输新业态
推广多式联运甩挂、企业联盟甩挂、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衔接甩挂等运输模式。推动无车承运人业务加快发展。推广多式联运,尽快对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国界、跨运输方式物流相关信息互联共享,鼓励企业间运力资源共享,提高运输车辆实载率。支持重大物流基地、城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全省物流综合服务网络,促进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科技厅)
四、科学规范公路收费管理
统筹推进全省各地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各市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时限安排及债务处理等有关事项。开展收费公路清理工作,取消到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项目。落实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探索高速公路建设多元化筹资模式,为降低高速公路使用成本创造有利条件。从严查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服务和车辆救援服务中的各种乱收费行为,规范车辆超限处罚标准,减少各类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乱罚款、“以罚代管”等行为。(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
五、严格规范机场铁路港口收费
按照国家部署,全面清理机场、铁路、港口码头经营性收费项目,除法规规章规定的项目外,禁止指定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清理强制对进出港(场)企业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和各地政府设立的不合理涉及铁路收费。(牵头单位: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广铁集团公司,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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