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是高新技术竞争的关键领域。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我省新材料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特制定本行动方案。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一、梯度培育重点新材料企业
支持新材料骨干企业开展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并通过投资孵化等方式带动上下游融通发展。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特色梯度培育机制,按规定在专精特新等认定评审中,对新材料企业给予特色化指标赋分,加快锻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新材料企业,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落实)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二、发展特色产业集群
支持重点区域打造特色新材料产业,构建新材料标准化园区。突出优势和龙头带动,打造先进纺织功能材料、不锈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材料、稀有稀土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氟新材料等一批与国家发展战略及我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协调的特色产业集群,争取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特色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壮大。(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快核心技术攻关
鼓励企业协同上下游、高校院所、协会联盟,推动实现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设计、系统验证、协同发展。围绕县域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大对关键环节新材料新产品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支持新材料领域重点研究方向列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列入“揭榜挂帅”项目。支持新材料企业参与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动解决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前瞻储备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新材料专利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优先审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推动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建设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牵头建设一批向社会开放的新材料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等专业化小试、中试平台。引导有条件的地市建设一批集研发创新、中试服务、检验检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开放共享的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平台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采用资本金注入、研发经费奖补、银行贷款贴息等方式,按规定给予资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加大市场推广应用
落实重点新材料、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政策,动态调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支持优势特色新材料创新迭代和市场拓展,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抓住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契机,适时发布新材料新产品名单,引导各地开放示范应用场景,加大优秀案例宣传,积极推动新材料在重大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应用。支持国有企业加大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研制和使用力度。支持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挂网交易等多形式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引进一批新材料下游应用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落实)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六、推进绿色数智赋能
推动新材料企业柔性化、标准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鼓励运用微通道反应等新设备新工艺生产新材料。引导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材料制造,加快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等全流程智能化升级,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推动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加强人才团队引育
聚焦新材料重点发展领域紧缺急需人才,根据产业链建设要求,设立特色职称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加强新材料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对入选“创新之星”“创业之星”的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经认定符合省级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闽创新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本行动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本省政策规定调整,从其规定。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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