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按本行动计划明确的任务目标,认真抓好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于2015年11月底前制定信息基础设施三年建设实施方案。各地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明确市长为主要责任人,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检查督办制度,每年3月底前专题部署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总体统筹,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报请省政府对各市落实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省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具体组织与检查督导。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南方电网公司等单位负责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与落实。(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工商局,南方电网公司)
二、加强规划统筹
每年2月底前,各级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将本年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报送各级规划建设、经济信息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供电、通信管理等部门备案。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将光纤网络、铁塔基站、室内分布系统、通信管道等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预留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建设条件。(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南方电网公司)
三、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2016年6月底前,各级政府要制定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应用,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无线电台站执照、环境影响评估等有关审批办理速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部门要积极探索网上并联审批基站建设模式,推行电子证照管理,加强部门审批结果数据共享,提高基站审批办理效率。(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通信管理局)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四、发挥电信运营企业主体作用
2015年11月底前,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制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投资计划,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项建设办公室,建立层层督办考核制度,将每项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抓紧安排“十三五”投资建设项目,确保三年内每年投资额较2014年增长40%以上。2016年底前,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力争出台城市光纤用户、农村光纤用户分别免费提速到50Mbps、20Mbps等优惠措施,引导光纤用户加快发展。(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五、加强财政扶持
2015-2017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共6亿元支持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选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市场配置无法解决、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节点进行重点扶持。各地市要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电信运营企业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光进铜退”特别是既有小区、城中村、偏远农村光纤网络建设。(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
六、加大投融资力度
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积极争取集团公司的资金支持和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争取三年总投资超过900亿元。引导省内银行及金融机构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及风投资金积极投资参与宽带接入网建设与运营,以资本合作、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形式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责任单位:省金融办、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七、加强用地用电保障
每年2月底前,省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中国铁塔广东省分公司要将用地、用电计划分别报省国土资源厅、南方电网公司。省国土资源厅要指导各地做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南方电网公司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用电申请纳入报装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程序,提高办理效率。(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南方电网公司)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八、进一步开放公共建筑
各市、县政府要制定公共建筑与设施免费开放目录,每年向社会通告。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开放公共建筑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免费开放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所属建筑物,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地铁、路灯杆、公交车站等各类公共设施。公共建筑与设施所属单位要开放其建筑的天面、公共地面、电信间、设备间、配套设施等资源,并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电力、机房、管道、管线、选址建站许可、进场许可等便利条件。(责任单位:省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南方电网公司)
九、维护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秩序
各地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行政区域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盗窃信息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工商、通信管理部门要依据《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法规规定,打击和处罚通信业务垄断经营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在城市或交通扩建等工程建设中,需要动迁铁塔、基站、通信管线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工程主管部门要与电信运营企业充分协商,保证信息通信业务不中断。(责任单位: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十、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积极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和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报道活动,推出一批专题报道,为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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