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通知〉的通知》(粤司〔2008〕92号)、省普法办《关于组织检查〈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粤普办〔2008〕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8〕1217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粤经贸法规〔2006〕50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省经贸委将开展全省经贸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按照《广东省经贸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全面客观地检查“五五”普法以来各地、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肯定成绩,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将普法工作引向深入,为顺利实现“十一五”时期各项经贸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是全面完成《规划》的重要环节,各地、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认真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保证检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要通过检查,对“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及时查找普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作用。开展中期检查,要防止形式主义;不能增加基层单位负担,不能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三)形式多样。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以实地调研、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做好检查工作。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四)总结经验。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并落实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措施,以点带面,推广典型经验。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对全面落实依法治省的方针政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与经贸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近几年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宣传情况。
(三)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推进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依法行政的工作和成效,包括制度建设、执法、行政复议情况等。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四)完善普法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创新普法形式等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
(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情况。
四、检查的基本步骤
“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从2008年6月开始,分为自查、抽查、总结交流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2008年6-7月)。各地、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五五”普法以来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实施的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对今后搞好普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地、各单位对照广东省经贸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考评标准(见附件)进行自评,60分至70分为合格,70分至85分为良好,85分以上为优秀。自查报告及自评结果(及电子版)于7月20日前提交省经贸委。
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2008年8-9月)。省经贸委组织对部分地区和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各地、各单位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三阶段为总结评价阶段(2008年10-11月)。根据自查自评、抽查以及平时工作情况,按照检查考评标准,对各地、各单位“五五”普法情况进行总结评价,通报总结评价结果,表扬优秀,推广经验,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声明:本文来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数字化转型网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本文由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转载而成,来源于国务院办公厅;编辑/翻译:数字化转型网Ja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