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网szhzxw.cn 各地政策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88号)和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99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一、组织方式

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专家论证筛选等程序,形成409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其中对230项需求大企业同意公开,对179项需求大企业不同意公开),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进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向社会发布(附件1),不同意公开的需求发至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一)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2)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3),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8月25日前报送至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可与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进行定向“揭榜”。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加盖企业印章后,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于8月25日前报送至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三)中小企业“揭榜”申请提交后,工信部将汇总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参与“揭榜”。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央财政将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支持。

(三)创新工作方式。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金融等服务机构参与,为大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攻关提供优质服务。要以开展“揭榜”“发榜”工作为契机,与“百场万企”融通对接等活动相互协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对接形式,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融通发展生态。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三、材料报送

(一)对于“揭榜”公开需求的,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揭榜”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至《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连同《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纸质版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二)对于“揭榜”不公开需求的,将“揭榜”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至《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及“揭榜”不公开需求的《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加盖企业印章后,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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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转载而成,来源于国务院办公厅;编辑/翻译:数字化转型网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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