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要求,结合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运行〔2016〕385号),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涉企保证金自查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一、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
根据清理规范原则“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本省涉企保证金目录参照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执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取消本地、本部门设立的不符合要求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如确有继续保留必要的目录清单外项目,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并提请国务院批准后再执行,确保地方设立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的合法性,并于2018年4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县(市、区)要参照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对本地区涉企保证金进行进一步清理规范,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并于2018年4月底前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完成对外公布。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二、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地、各部门新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对已取消的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清退返还,2018年4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借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对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三、建立健全涉企保证金配套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将保证金收取及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适度扩大银行保函应用范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解读,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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