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信委(工信委、工能委),贵安新区经发局,有关业园区: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6〕212号)精神,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创建贵州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黔经信办〔2010〕642号)和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贵州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纳入贵州省100个产业园区成长工程名单且未获得国家或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授牌的产业园区。
(二)申报要求
符合《贵州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方向,产业集聚和示范效应明显的产业园区,重点支持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应急产业、产业转移合作、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产业园区申报。
二、申报程序
创建示范基地的申报由产业园区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后推荐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个市(州)报送一个产业园区。
三、认定方式
我委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和实地考察,提出审核意见,对通过审核的产业园区公示七个工作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公示无异议的产业园区按程序予以批复认定,并授予“贵州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示范内容·所在地)”称号。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四、有关要求
1.材料报送内容及时间: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创建贵州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进行编制(附件1、2、3、4),各市(州)经信部门请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委。我委按程序组织审核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各市(州)经信委(工信委、工能委)要高度重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遴选和推荐上报。一旦发现虚假填报,取消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礼静、黄河龙
电话:0851-86822732,86864036
电子邮箱:gzsgyyq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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