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
根据《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湘工信节能〔2020〕454号)和《关于征集 2021 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企业、园区自愿申请,市州工信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推荐,我厅遴选确定了 2021年度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列入 2021 年度创建计划的企业和园区,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 号)中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列入 2021年度创建计划的企业和园区,在创建过程中,原则上应有不低于5人次参与绿色创建培训,创建工作实施完成后,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 号)确定的绿色工厂或绿色园区评价标准进行自评价,达到绿色工厂或绿色园区标准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
经第三方评价合格的企业和园区,向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提交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30 号)文件附件 2、4 的模板编写)。市州工信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初审汇总后,于 9 月 24日前正式行文将单个企业或园区的申报材料(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式 3 份(电子版要求 PDF 格式)报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列入 2021 年度创建计划的企业和园区,如若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前未完成创建工作或者暂未达到绿色工厂或绿色园区评价标准,经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向我厅提出申请,可延迟提交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对通过专家评估的企业和园区,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实。经审核符合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名单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 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省工信厅发文公布。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有关要求
1、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湘工信厅节能〔2020〕454号)提出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从事绿色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环境、生态、系统评价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0%;
(四)建立严格的机构管理制度、评价工作规程、评价人员管理制度、专家审议制度等;
(五)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六)评价机构与所有从事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的专职人员均需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七)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八)具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领域评价的能力,近五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制定等。
2、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由申报企业或园区自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机构可参照工信部发布《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开展评价工作。第三方机构应对评价结果负责,并与企业或园区的自评价活动保持独立性,不应参与企业或园区自评价报告编写。
声明:本文来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数字化转型网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本文由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转载而成,来源于国务院办公厅;编辑/翻译:数字化转型网Ja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