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地政策 › 正文 关于2021年宁波市智慧用电区域试点地区的公示 各地政策 📅 2023-04-29 16:46 ✍ 数智化转型网 👁 2023年4月29日 💬 0 评论 根据《宁波市促进企业智慧用电实施方案》(甬经信信智〔2021〕2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宁波市智慧用电区域试点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信智〔2021〕69号)要求,经各地区自主申报和组织专家竞争性评审,拟确定鄞州区列入“2021年宁波市智慧用电区域试点”地区,现予以公示。 👍 点赞 0 💬 评论 🔗 分享 ⭐ 收藏 📋 复制链接 🔗 本文链接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