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最近正式发布了《人工智能在教育中的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这是学校首次系统性地提出涵盖教学和学术研究等核心教学活动的综合性、基于情景的人工智能使用监管和指导。
《指导原则》由三大部分组成:“一般规定”、“教学部分”和“论文与实践成就”。其中,“一般规定”明确了大学在人工智能时代“主动而审慎”的基本立场,并提出了“五大核心原则”:
| 责任原则 | 人工智能始终是辅助工具,教师和学生是教学和学习的主要对象; |
| 合规与诚信 | 必须披露人工智能的使用情况,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 |
| 数据安全 | 禁止使用敏感、机密或未经授权的数据来训练或驱动人工智能模型; |
| 审慎反思 | 鼓励多源验证,以避免因过度依赖人工智能而导致的精神懒惰; |
- 公平与包容:积极识别并减少算法偏见,关注数字鸿沟。
在实践教学应用中,“教学科”支持教师根据课程目标自主设计AI使用方法,教师必须在课程开始时明确说明规则,对AI生成内容承担相应教学责任。同时,鼓励学生合理使用AI辅助学习,但严格禁止直接提交AI生成内容作为作业或成就。
对于研究生,“论文与实践成就部分”进一步强调原创性和诚信标准,明确禁止使用人工智能进行写作、抄袭或伪造。导师需承担全流程监督责任,以确保学术培训的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