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广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不断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鼓励和推动广西工业园区大工业电力用户和现代服务业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要求,严禁落后产能、违规建设和环保不达标、违法排污的企业进入电力交易市场,鼓励企业通过产业升级改造,提高发展质量,扩大生产规模。
二、保障措施
(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牵头推进工业园区和生产性服务业电力市场交易工作,协调解决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自治区物价局负责全区电价盘子平衡、扶持用户的结算价和水(核)电企业结算价核定,以及输配电价相关电价政策制定、解释工作。
(三)广西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电力交易的组织实施,并按照桂工信运行〔2017〕1046号文件要求,做好交易申报、注册、合同签订、交易执行、计量结算、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四)电网企业负责做好发电企业安全校核、电力可靠性供应服务等工作。
(五)2018年为本方案试行期,如遇国家相关电价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本方案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物价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