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加快建设制造强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全面提升我省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水平,更好地促进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突出龙头品牌带动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打造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的产业链。持续实施百亿龙头、千亿产业集群推进计划,落实新一轮龙头企业改造升级行动,带动形成一批优势龙头企业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鼓励上市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扩大国际市场,加大研发和品牌宣传,进一步提升质量品牌核心竞争力。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和辅导,打造更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强化品牌建设,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支持园区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培育一批细分行业“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园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联盟创牌,打造福建制造新名片。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二、促进产业集约发展
提高效益。制定完善亩均税收、投入产出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对亩产达标企业,在政策上优先支持、用地上优先保障;鼓励“零地增资”,支持企业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土地,拓展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对亩产不达标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及安全生产、环保等有关规定,制定差别化用能、水电价、排污及改造提升等政策措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盘活存量。优先保障制造业发展空间。采取“存量盘活+扩区增容”的办法,积极引进培育产业龙头、产业链配套、生产性服务业等项目。对低效工业用地和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项目,通过合作重组、联合招商、收购储备、司法拍卖等方式盘活的,经有权地方政府批准,可采取产权分割转让方式,促进土地资产处置。通过土地“改功能、不改性质”的模式,实施“腾笼换鸟”,引导园区内企业利用原工业用地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以及我省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或高科技服务业,实行5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过渡期满,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手续时,可通过协议方式办理,并依法确定规划条件。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声明:本文来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数字化转型网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本文由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转载而成,来源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辑/翻译:数字化转型网Jer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