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赋权”与“赋能”双轮驱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布局。从全省范畴,由省科技厅牵头,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和试点单位规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流程、充分赋予单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做好科技成果“赋权”和“赋能”等转化机制管理、服务和执行等系统顶层设计。建立多部门协同、上下贯通的统筹推进机制,加强试点工作闭环管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抓改革创新、落实改革措施、破除改革堵点的局面。
2.坚持重点突破。推动特色创新和科技创新融合互促,破解职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政策制度瓶颈,突出海南特色,在扩大赋权主体类型、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完善“分级赋权”、“权益让渡”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完善转化和收益机制等方面重点突破。
3.坚持激励引导。以促进我省特色产业发展为目的,加大政府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项目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改进和完善组织管理方式,集中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提升赋权工作各参与方的获得感。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三、主要目标
在我省实施科技部等9部门开展赋权试点基础上,面向我省相关单位逐步推广,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赋权工作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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