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设计企业: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22〕1号,简称《办法》),现将2022年海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在本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质性运营、管理规范,主要面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两类。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基本条件。申报工业设计企业的,其工业设计服务上年度营业收入中,对与自身无业务关联关系的企业的设计服务营收必须达到50万元及以上。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按照《办法》第八条要求,填写并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海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提供《无违法违规承诺书》(企业声明)。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
三、申报流程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本地区企业的申报,进行审查,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推荐意见。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海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工作,做好宣传动员、申报指导和审查把关,择优推荐上报。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汇总版)集中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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