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琼府〔2017〕66号),结合近年来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工信领域创新创业人才落户审核工作实际,对2018年印发的《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贯彻落实<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创新创业人才确认实施细则(暂行)》(琼工信〔2018〕423号)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我省互联网产业、低碳制造业、油气开发及加工产业链延伸、医药产业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四大产业创新创业人才落户确认工作。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九条,分别对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审核内容、受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说明。第一条介绍细则出台的背景。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二条介绍细则适用人才范围。第三条明确领办企业和创办企业。第四条说明产业分类依据。第五、第六条分别对申请材料提交内容和审核内容进行说明。第七条明确受理程序。第八条对退出执行机制进行说明。第九条明确细则解释部门和执行期限。
三、涉及范围
市县工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确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初审合格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确认意见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审核确认后将确认意见书反馈市县工信部门。 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四、执行标准
初审一般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一般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注意事项
特殊情况需延长初审时间应告知申报人,初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确认时间应告知市县工信部门,审核确认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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