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办通字〔20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了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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