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
支持大型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打造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国际供应商、采购商之间通过企业对企业(B2B)电子商务实现无缝对接。以“广货网上行”官方微信和网站为主要载体,整合专业资源,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融资对接、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服务。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商贸流通统计体系和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制定与电子商务相融合的全省商贸物流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促进商品现货市场电子商务规范发展,鼓励综合性批发市场、旧货流通市场、专业化市场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省商务厅、工商局、统计局、质监局负责)
二、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
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向工业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原料采购、库存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渗透。鼓励大型工业企业建立开放的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面向工业行业构建垂直电商平台,推动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在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等领域,支持制造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创新营销模式,发展柔性制造、大规模个性定制等创新型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提高供应链整体竞争能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负责)
三、创新服务民生方式
加快推动三维(3D)网上商城、便民计算机应用程序(APP)、网上订餐、网上菜市场等一站式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业发展。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鼓励综合类社区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创新精细化定制便民服务模式。大力推动数字文化、数字电影、移动多媒体、网络广播电视等新媒体、新业态发展。鼓励基于网络和移动技术的个性化特殊康复医疗、老年及母婴护理、家庭健康保健、远程医疗等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快电子商务旅游商业模式创新。(省商务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局、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四、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
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推动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金融机构共同搭建安全、高效的在线支付平台。优化移动支付线上线下应用环境,推广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完善在线支付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及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服务需求。(省金融办、密码管理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五、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2号),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推动一批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加快乡镇电子商务创业园及人才孵化基地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企业合作,提升生鲜农产品网上销售服务水平。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仓储物流、代运营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建设涉农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引导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农村电商县级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构建连接农产品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和日用品配送中心、农资流通企业的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名优农特产品“走出去”。(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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