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网szhzxw.cn 各地政策 福建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政策措施

福建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根据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和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33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一、强化组织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积极推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行业脱困发展工作。全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在省工业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省经信委负责具体推动实施工作。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应立即建立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制。新罗、永定、永安、大田、永春等重点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建立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机制,其他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机制。省能源集团应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制。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二、狠抓方案落实

各地要迅速形成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细化工作程序、实施标准、进度要求和检查验收时间,把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相关部门和有关煤矿企业,做到责任到人,并及时公告2016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完善风险防控预案,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风险隐患,尤其要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三、加强奖补支持

各地要把化解过剩产能与区域发展规划、产业规划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多方力量和资金,多渠道筹集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大对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资金支持力度。省经信委、财政厅制定煤炭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资金分配方案,做好奖补资金核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方案,安排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用于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各产煤市、县(区)应按规定予以配套奖补。设区市财政、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2015—2020年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奖补资金,鼓励煤矿企业尽早退出过剩产能。落实“早退多奖”措施,鼓励各地在完成原退出计划的基础上超额完成任务,并实行“梯级奖补”,明确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监督考核等内容,管理办法报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并向全社会公开。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四、做好职工安置

各地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企业主体、依法依规,省人社厅抓紧出台职工安置具体实施办法,加大政策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符合条件采取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岗补贴,将返乡创业试点范围扩大到矿区。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职工自愿、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后,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依法继续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确需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在岗期间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依法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失业人员,落实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要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予以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五、盘活土地资源

支持退出煤矿用好存量土地,促进矿区更新改造和土地再开发利用。退出企业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可交由政府进行收储。政府实施收储的补偿标准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确认。政府的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涉及省属企业土地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总价的30%用于当地市、县支付相关税费和交易成本等支出,70%上缴省级财政。

产能过剩退出企业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由企业自行处理。在符合规划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人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原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改变工业用地用途作为商业服务等用途的(经营性商品住宅除外),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补办出让手续,补签土地出让合同,经评估后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利用现有工业用地举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仓储物流以及其他新兴产业的,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六、退还资源价款

经注销且已缴纳矿业权价款的矿业权人可按有关规定申请退还剩余储量对应已缴纳价款,省国土厅会同省财政厅尽快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关闭煤矿履行相关承诺,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合格的,将不再追缴应缴存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同时一次性全额返还已缴存的保证金及利息。

七、鼓励技术改造

鼓励和支持煤矿企业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在技术改造和安全改造等专项资金安排时予以适当倾斜。对9万吨/年以下煤矿,采取倒逼机制,按“关闭退出一批、整合淘汰一批、改造升级一批”实施分类整顿,按计划关闭淘汰,对保留下来且符合有关条件的煤矿原则上实施机械化改造。支持相邻矿井之间开展资源整合,并按一本采矿许可证、一套生产系统、一个井口集中出煤方式实施技术改造,合理集中生产,封闭多余井口,降低生产能力。县(市、区)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报备省经信委后实施,整合方案中明确的被整合对象(矿井)必须在方案实施的次年底前完成关闭淘汰任务,并尽可能提前至当年实施整合淘汰。

八、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把各地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落实情况列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强化考核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和企业要予以问责。省经信委会同省发改委、福建煤监局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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