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相关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以及实施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业余无线电台,是指为开展业余业务(含卫星业余业务)使用的一个或者多个发信机、收信机,或者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包括附属设备)。
第三条业余无线电台只能用于相互通信、技术研究和自我训练,并在业余业务频率范围内收发信号,不得用于谋取商业利益。
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业余无线电台可以与非业余无线电台通信,但通信内容应当限于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直接相关的紧急事务。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未经批准,业余无线电台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广播或者发射通播性质的信号。
第四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全国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的监督管理。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统称无线电管理机构。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业余无线电通信技术的科学研究、科普宣传和教育教学等活动。
第二章 附则
第五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一)业余中继台,是指通过对业余无线电信号接收和放大转发,扩大通联范围的业余无线电台;
(二)业余信标台,是指通过发射信标信号,辅助验证电波传播条件的单发业余无线电台。
第六条业余无线电台使用业余业务频率,无需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免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第七条设置、使用开展卫星业余业务的空间无线电台,应当遵守空间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派出机构的,派出机构在省、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授权的范围内履行业余无线电台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本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2012年11月5日公布的《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号)同时废止。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本办法施行前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在执照有效期内可以按照执照载明的参数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本办法施行前依法取得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许可权限申请设置、使用工作在30MHz以下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100瓦,或者工作在30MHz以上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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