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网szhzxw.cn 各地政策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许可管理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许可管理

第一条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遇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可以不经批准临时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但应当在48小时内向电台所在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并在紧急情况消除后及时关闭。

第二条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一)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

(二)具有相应的操作技术能力,依照本办法通过相应的操作技术能力验证;

(三)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取得型号核准(型号核准证载明的频率范围包含业余业务频段);或者使用的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且无线电发射频率范围仅限于业余业务频段。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三条未成年人可以设置、使用工作在30-3000MHz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

第四条设置业余中继台,其台址布局应当符合资源共享、集约的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业余中继台设置、使用规划,明确设台地点、使用频率、技术参数等设置、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业余中继台服务区域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协调。

第五条设置、使用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电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设置、使用没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设置、使用15瓦以上短波业余无线电台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六条个人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使用依法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提交含有型号核准代码、出厂序列号等信息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照片;使用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提交该设备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条件的说明材料。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提交其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说明材料。

第七条单位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以及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说明材料。

第八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拟使用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该设备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进行技术检测。

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技术检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十条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确定为次要业务,或者与其他无线电业务共同划分为主要业务的业余业务频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无线电台(站)设置和相关无线电频率使用等情况,开展必要的频率协调。

第十一条设置、使用15瓦以上短波业余无线电台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业余无线电台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作出许可决定前,可以委托电台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对业余无线电台的使用方式、技术条件、安装环境等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二条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开展技术检测、频率协调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同时向申请人核发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但申请人已取得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号以外的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核发新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十四条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载明电台设置、使用人,操作技术能力类别、编号,电台呼号、台址/设置区域、使用频率、发射功率,执照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发证机关,以及特别规定事项等;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执照还应当载明工作模式等事项。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样式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规定。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十五条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更换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更换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不予延续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变更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十七条终止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及时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注销手续,交回执照并自执照注销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拆除业余无线电台及天线等附属设备并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停止使用的,应当依法予以注销。

除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号外,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注销1年后,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将相关电台呼号重新投入分配。

电台呼号重新投入分配前,申请人再次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无线电管理机构经审查决定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应当同时核发申请人已注销的电台呼号。

第十九条没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区域超出申请人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将无线电台执照颁发、呼号核发等有关信息通报相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本办法施行前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在执照有效期内可以按照执照载明的参数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本办法施行前依法取得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许可权限申请设置、使用工作在30MHz以下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100瓦,或者工作在30MHz以上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声明:本文来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数字化转型网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本文由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转载而成,来源于浙江经济和信息化厅;编辑/翻译:数字化转型网Jerry。

免责声明: 本网站(http://www.szhzxw.cn/)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文字、图片、LOGO、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http://www.szhzxw.cn/73500.html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717556551

邮箱: editor@cxounion.org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