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网szhzxw.cn Lucy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2017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自2011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四批认定了511家示范平台。几年来,示范平台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任务,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为进一步与当前中小企业的“双创”需求紧密结合,突出示范平台服务创新的能力,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提出了新要求,丰富了平台类型,加大了支持力度,主要呈现以下三大亮点:

亮点一:突出创新服务,有力支撑中小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管理办法》在总则中明确,示范平台是“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并增加“应当在创新服务模式,集聚创新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促进服务与需求精准对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等条件。这是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对平台示范性赋予的新内涵。示范平台要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整合集聚创新资源,主动了解中小企业需求,有的放矢提供精准服务,为中小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亮点二:将大企业纳入申报范围,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的“中国大中小企业正在走一条融通发展之路,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首次将大企业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示范平台的申报主体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积极吸纳不断涌现出的资源整合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服务模式新的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大企业成为示范平台,同时引导鼓励更多的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公共服务,有效发挥大企业在技术、人才、资金、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立体化、全方位的支撑,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研发、协同制造、协同发展,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相互服务、利益共享的产业生态,从而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亮点三:强化政策引导,对技术类示范平台提供有力支持。2016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的税收政策,2017年,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印发了管理办法,其中第6项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为充分发挥这一政策的作用,《管理办法》中明确“支持技术类示范平台申报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引导更多技术类服务平台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更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管理办法》的修订出台对示范平台的培育和建设作出了新指导,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注入了新动力,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新支撑。

声明:本文来自工信部网站,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数字化转型网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本文由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转载而成,来源于工信部网站;编辑/翻译:数字化转型网(专业造就领导者)萍水。

免责声明: 本网站(http://www.szhzxw.cn/)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文字、图片、LOGO、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http://www.szhzxw.cn/85892.html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717556551

邮箱: editor@cxounion.org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