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153号)精神,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1〕619号)要求,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财政部宁波监管局按考核程序及考核规则对各服务平台进行了考核(其中宁波市职业经理人协会因活动延期此次不参与考核),市纪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到场监督,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或来电反映。
联系人:尤老师,联系电话:89292016,电子邮箱:410440757@qq.com。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153号)精神,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1〕619号)要求,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财政部宁波监管局按考核程序及考核规则对各服务平台进行了考核(其中宁波市职业经理人协会因活动延期此次不参与考核),市纪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到场监督,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或来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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