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数字化转型网(www.shzxw.cn)
现将省经信厅等《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1〕12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创建组织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宁波市绿色园区评价办法》和《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评价办法》要求,申报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须分别从市级绿色园区、四星级绿色工厂名单中择优推荐。数字化转型网(www.shzxw.cn)
二、申报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须按照省经信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1〕126号)、《浙江省绿色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暂行)》、《浙江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暂行)》等相关要求开展评价,(详见附件1、2)。数字化转型网(www.shzxw.cn)
三、请各地根据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星级绿色工厂和市级绿色园区创建工作,于8月底前建立绿色工厂培育库、确定市级绿色园区创建名单,10月8日前上报三星级绿色工厂认定及四星级推荐名单。市经信局将开展市级绿色园区和四星级绿色工厂评定,并择优确定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申报推荐名单。各地要配合做好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申报组织工作,于10月14日前行文报送2021年度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以及申报单位合法、合规情况和近三年有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Ш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信息核实确认情况,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产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制造处。数字化转型网(www.shzxw.cn)
联系人:刘桂微,联系电话:89292057。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的通知
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的通知
3.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推荐名单汇总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9日
本文由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转载而成,来源于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辑/翻译:数字化转型网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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