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网szhzxw.cn 各地政策 上海工业信息 2020年第98期

上海工业信息 2020年第98期

国务院: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遵循法治轨道,着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意见》确定了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科学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程序。将特定行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必须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并实行目录制管理。行政机关认定失信行为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认定后应如实记录失信信息。二是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开范围和程序。公共信用信息是否可共享及在何种范围共享,是否可公开,应当根据合法、必要原则确定。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是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领域,必须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或扩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其名单认定标准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形式确定,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部门规章形式确定。具体认定要严格履行程序。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对失信主体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必须基于具体的失信行为事实,直接援引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并实行清单制管理。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不得随意增设惩戒措施或加重惩戒,确保过惩相当。五是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符合修复条件的,要按规定及时将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共享公开相关失信信息,或者对相关失信信息进行标注、屏蔽或删除。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加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切实解决“信用修复难”问题。六是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明确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买卖信用信息的违法行为。七是着力加强信用法治建设。加快研究推进社会信用方面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严格依法依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意见》强调,要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业信用监管主体责任,地方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要对本区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规范指导。要强化追责问责,对违法违规记录、共享、公开信用信息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要加强宣传解读,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及时阐释和解读信用政策。要把握时间节点,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规范完善已经出台的关于失信行为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

两部门鼓励签订电力中长期电子合同

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78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有利于更好发挥电力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保障电力市场高效运行,将促进形成“放开两头、管住中间”(X+1+X)的能源网络格局,构建中长期交易为主的市场制度。

《通知》对高质量签订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可以概括为:全量签约,即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力争达到90%—95%;长签,即鼓励签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合同;分时段签,即区分峰、平、谷等时段,分时段约定电量电价,拉大峰谷差价;规范签,即参考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协商签约;见签,即引入信用机构见签中长期合同;电子签,即鼓励签订电子合同,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分为10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抓紧签订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请各地、电力企业、交易机构努力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二是保障足量签约。力争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合同签订保障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90%—95%。建立和完善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的激励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及时、高比例签约。保障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性电力用户用电。三是推动分时段签约。鼓励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通过协商,分时段约定电量电价,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提高分时段签约服务水平,赋予中小用户自主选择是否签订分时段合同的权利,明确优先发电计划分时段电量。四是拉大峰谷差价。交易双方签订分时段合同时,可约定峰谷时段交易价格或峰谷电价浮动机制,在发用电两侧共同施行。五是鼓励签订多年电力中长期合同。对一年期以上长期交易合同予以优先安排、优先组织落实、优先执行。六是实现信用机构见签和信用信息共享。引入信用机构见签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并将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电力信用监管。七是规范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合同各方应根据推荐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做到规范签约,电力交易机构和有关企业抓紧完成交易平台的适应性技术改造。八是鼓励签订电力中长期电子合同。全面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平台化、电子化运转,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流转成本。九是建立健全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配套机制。完善电力中长期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偏差电量结算机制,理顺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十是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落实。建立合同签订进展跟踪机制,完善合同签订工作保障机制。

报告:我国制造业整体提升最快

中国工程院近日发布《2020中国制造强国发展指数报告》。报告显示,从2012年至2019年各国制造强国发展指数变化情况来看,我国成为制造业主要国家中整体提升最快的国家。

《2020中国制造强国发展指数报告》基于制造强国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等权威机构的最新统计数据,分别测算了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韩国、印度、巴西和中国9个主要制造业国家的2019年度制造强国发展指数。

报告显示,从我国各分项指数来看,“规模发展”仍是我国制造强国进程中的主要支撑力。从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来看,我国仍未迈入“制造强国第二阵列”,高质量转型发展之路任重道远。另外,我国成为各国中唯一实现“质量效益”分项数值持续增加的国家,但因绝对差距明显且提升幅度较小,质量效益在长时间内仍是我国制造业的最大弱项。报告建议,“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持续推动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

中国工程院还发布了《中国制造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绿皮书—技术路线图(2019)》。“制造业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自2015年开始,两年滚动发布一次。72位院士、500多位专家深入调研我国重点产业技术领域发展现状,密切跟踪全球产业技术最新进展,认真梳理各个领域存在的短板基础上,对企业技术需求和各领域技术创新发展目标、关键环节、关键材料、关键装备等进行细致修订,形成2019年版技术路线图。根据路线图,预计到2025年,我国通信设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输变电装备、纺织技术与装备、家电产业五个优先发展方向将整体步入世界领先行列,成为技术创新的引导者。

本文由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转载而成,来源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辑/翻译:数字化转型网宁檬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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