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建立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关工作,研究解决《黑龙江省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十项措施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二)加强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在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三)协调省农委、科技厅、林业厅、粮食局、畜牧兽医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等省直有关单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本系统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度,多角度、多层面落实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
(四)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副省长胡亚枫担任总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明春、省工信委主任聂云凌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省工信委、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农委、财政厅、审计厅、商务厅、人社厅、国土资源厅、科技厅、住建厅、水利厅、统计局、林业厅、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监管局、粮食局、畜牧兽医局、金融办、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省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省政府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推进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及时制定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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