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网szhzxw.cn 各地政策 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修改)——总则、附则

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修改)——总则、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作用强等特点。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三条省工信厅负责示范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各设区市(含平潭)工信部门(以下简称设区市工信部门)协助做好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推荐申报和跟踪管理工作。

第四条示范基地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对认定的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 附则

第四条本办法由省工信厅负责解释。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17年5月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闽经信中小〔2017〕112号)同时废止。

附件:1.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

2.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申报书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声明:本文来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数字化转型网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本文由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转载而成,来源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辑/翻译:数字化转型网Jerry。

免责声明: 本网站(http://www.szhzxw.cn/)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文字、图片、LOGO、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https://www.szhzxw.cn/70906.html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717556551

邮箱: editor@cxounion.org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