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部分下达: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各市县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及历年已清算车辆情况,初步测算各市县补贴资金额度并提交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部分下达到各市县财政局。
二、补贴申报程序:
1.补贴申请
申请购车补贴的消费者应按相关要求编制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申请材料(附件2,附件3)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地方购车补贴。
(1)个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补贴申报材料(见附件2),主要包括:
A.个人(单位)身份信息证明;
B.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地方购车补贴申请表和明细表(个人用户/单位用户);
C.车辆购销合同和销售发票;
D.新能源汽车行驶证;
E.车辆登记证书。
(2)其他车辆,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补贴申报材料(见附件3)。需递交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A.单位身份信息证明;
B.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地方购车补贴申请表和明细表(单位用户);
C.车辆购销合同和销售发票;
D.新能源汽车行驶证;
E.车辆登记证书。
2.补贴审核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消费者可先行咨询经销商有关车辆补贴情况,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受理符合要求车辆的补贴申请,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消费者提交的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消费者反馈审核意见。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在各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本地区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购车消费者、购买车型、数量、地方补贴金额(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等。
地方公示期结束后,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联合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提交本地区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清算报告。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3.补贴清算和拨付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县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实际车辆与所提供材料不一致的消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或取消该车辆获得财政补贴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批次完成各市县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报告审核汇总,提出清算意见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清算通知,对已部分下达的省级补贴资金根据最终清算结果与市县结算,多退少补。各市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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