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网szhzxw.cn 各地政策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

全省各转供电主体:

2018年以来,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又出台了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的优惠政策,我省高度重视转供电价格规范治理工作,多次通过政策宣传、指导督促、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规范。为促进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一、工商业电价降价和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我省分别于2018年5月1日、9月1日和2019年4月1日、7月1日共四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销售电价从0.8590元/千瓦时降至0.6957元/ 干瓦时,降低了0.1633元/千瓦时, 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的销售电价从0.8490元/千瓦时降至0.6876元千瓦时,降低了0.1614元/千瓦时(详见附表)。今年以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自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降低除高能耗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2019年7月1日降低除大工业以外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基本电价,容量电价由26元/千伏安·月调整为21.6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电价由38元/千瓦·月调整为31.6元/千瓦·月。两部制电力用户可以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也可以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按季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季度的基本电价计费方式。

二、规范转供电环节执收行为

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转供电环节电价及收费的有关规定,应按照国家和我省出合的工商业电价降价和优惠政策,及时足额传导历次降价红利,不得截留。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总额为限。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计收表计电费,具体销售电价应按电网企业供电的电压等级执行平时段电价;基本电费和峰谷计费差额需要按照终端用户用电量进行分摊的,可通过约定按销售电价的一定比例进行预收,根据实际发生额多退少补,并向用户公示核算依据。

变压器、线路损耗、公共设施用电等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约定解决。商业综合体中央空调电费建议按照约定标准单独计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条以及《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的所占比例确定,由业主分摊,业主与使用人有分摊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转供电主体自身用电不得由其他终端用户分摊。已采用租金、物业费等方式解决的,不得再重复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

三、限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工商业电价降价和优惠政策,以及转供电价格清理规范政策,立即开展收取电费行为的自查自纠,一是对照电网公司微信公众号“南方电网95598”用电账单中2018年以来历次降价及红利退费时间节点,分段核算未同步按照时间节点降价、未按比例传导降价或者退费所产生的应传导红利数额,要及时通过返还、抵减等形式进行清退,确保政策落地。落实红利传导政策方面遇到问题的,可向政府发改部门和供电企业咨询。二是及时按政策规范要求,调整终端用户表计电价和电费,对公共区域公摊和损耗应单列收取,并公示核算依据。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各转供电主体于2020年12月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包括转供电主体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负责人和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2018年以来电费及公摊收取标准和方式、整改后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核算的应传导红利总额、已传导红利总额、未传导红利总额、未传导原因、有关建议及意见等主要情况,书面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

四、转供电主体法律责任

电价属于政府定价,全省各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应当不折不扣地将国家降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截留降价红利。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电力法》规定,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五、进一步加大转供电价格监管力度

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电网公司将加大转供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电户知晓政策。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部门将督促指导相关协会宣传推动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商住混合物业小区等转供电主体企业按要求将已获得的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转供电主体,列入信用监管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国有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不彻底,落实整改不到位,继续实施违规加价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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