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网szhzxw.cn 各地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作流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作流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险新模式落地应用,现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征集

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保险科技公司、专业测评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科研院所等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可自行或联合相关主体(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10家)申报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网络安全保险业务能力,每个申报主体牵头的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牵头或联合申报单位中应有至少一家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资格。

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于2024年1月28日前将《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可进行推荐。经评审遴选后形成《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二、试点申报

地方主管部门结合《目录》和本地发展实际,制定本地区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附件2)。鼓励地方综合运用现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高端软件、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等政策支持举措,从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为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提供支持。

入选到《目录》的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可联合产业链主体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附件3)。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应积极发挥行业积累和资源优势,为供需对接和保险服务等提供资源保障。

行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产业链“链主”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平台企业等可结合自身风险管理需求,联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附件4)。鼓励行业企业在供需对接、组织保障、技术支撑等资源配套方面予以支持。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试点工作方案应于2024年3月15日之前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遴选符合要求的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

三、试点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启动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参与试点的地方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和行业企业定期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按照试点工作方案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

四、支持保障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部属单位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政策解读、宣贯培训和交流对接,依托试点支撑平台对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开展全程支撑服务。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五、试点退出

牵头参与试点的服务机构、行业企业经营服务出现重大问题、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取消其试点资格。

六、工作总结

地方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和行业企业开展试点总结工作,对年度试点开展情况、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创新情况、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实施情况等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2024年11月10日之前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组织召开总结会议,推广网络安全保险优秀实践做法。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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