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网szhzxw.cn 各地政策 海南省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管理办法

海南省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省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规范园区循环化改造行为,确保园区循环化改造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61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已批复同意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批复方案”)并确定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的园区(以下简称“试点园区”)。

第三条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撑项目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以及与园区循环经济建设相关事项,按本办法执行。

二、项目管理

第四条园区所在市县政府(含洋浦管委会,下同)是试点园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试点园区建设。

第五条试点园区所在市县政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求,科学规划本地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空间布局,清晰界定园区边界,完善环保及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完整循环产业链,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将园区打造成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园区。

第六条试点园区所在市县政府按照批复方案中明确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监督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七条试点园区批复方案内的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进度控制,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第八条根据试点园区建设实际情况,需要对批复方案所列项目进行调整的,由园区所在市县政府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申请,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核准。

第九条项目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项目调整不得降低批复方案中的目标,调整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有利于园区产业布局和循环产业链的构建,有利于促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

(二)调整的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完备,具备开工条件;

(三)原则上集中调整一次,调整的项目须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复实施方案后两年内完成,以确保园区建设目标顺利实现。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三、资金管理

第十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园区所在市县政府统筹使用。园区所在市县政府制定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备案后执行。资金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方面的资金安排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助标准;

(二)综合考虑不同行业或项目之间的投资成本、技术含量等因素,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采用先进生产工艺的项目,可适当加大补助资金安排额度;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三)统筹考虑并利用国家拟安排的后续资金,促进项目健康发展,发挥示范作用;

(四)有利于建立促进园区及项目建设进程的奖惩机制。

第十一条园区所在市县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央补助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发挥效益和使用安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批复方案中纳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试点园区在实施期内完成示范试点建设任务并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将在实施期后继续支持该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为园区内相关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争取国家资金及政策支持,支持园区重大生产力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建设,继续支持园区做大做强。

四、考核验收

第十三条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建成后,园区所在市县政府按规定组织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备案。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第十四条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完成批复方案设定目标,且资源环境指标完成率90%以上时,由园区所在市县政府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提出预验收申请。

第十五条试点园区应认真做好考核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照批复方案准备示范试点建设各项资料,形成《示范试点园区建设工作考核验收自检报告》。

第十六条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组织对国家示范试点建设情况进行预验收,主要审查示范试点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七条预验收合格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考核验收和余款拨付申请。未通过预验收的,由园区所在市县政府组织整改合格后再重新申请预验收。(考核验收事宜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一要求另行制定)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五、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园区所在市县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园区建设的宣传推介,扩大国家示范试点的影响力,提升试点园区的品牌价值,切实发挥示范试点园区建设对提升当地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十九条园区所在市县(含洋浦)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报送本年度园区循环化改造进展情况、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二十条试点园区在实施期内未能完成既定目标和建设任务、又无法整改到位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取消该园区国家示范试点资格,按照相关规定相应收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第二十一条若发现试点园区在实施期内发生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六、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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