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运行函〔2023〕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调研核查、对外公示等程序,确定16家企业、3家园区为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确定11项产品(技术)为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总结工业领域需求侧管理工作经验,结合电力市场改革和要素保障工作,加强工业用电研究和配套政策支持,强化示范企业(园区)和参考产品(技术)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取得新成效,为促进工业领域能源消费革命和落实碳达峰专项行动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
1.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名单
2.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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