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网szhzxw.cn 各地政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障措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建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共同牵头,省有关部门参与的应急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制订具体推进方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各市政府等分工负责)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二、开展应急产业运行监测

按照国家统筹安排,建立应急产业统计制度,加强行业运行的预测预警、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应急产业发展动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统计局等分工负责)

三、加强财政税收政策保障

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应急产业发展投入机制,采用目录、清单等形式明确应急产品、技术和服务发展方向,引导社会资源加大对应急产业投入。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和先进装备制造业范围的应急产品、技术和服务,可按规定申请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省财政专项资金(基金)支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正税清费,积极落实适用于应急产业的税收政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等分工负责)

四、完善投融资政策

健全多元化投融机制,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风险投资等投向应急产业,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对资质良好、管理规范的应急产业企业提高担保额度,鼓励金融机构对重大应急产业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应急产业企业在国内外债券市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金融办等分工负责)数字化转型网www.szhzxw.cn

五、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要将应急产业列入新兴产业培育的重点领域、应急产业发展纳入省“十三五”产业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划。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补偿制度,对征用单位和个人的应急物资、装备、服务等及时给予补偿。利用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重大应急创新产品首次应用。推动应急服务业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相结合,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加快推行巨灾保险。(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省统计局,省金融办等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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